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促进广大党员干部、党员师生担当作为、创先争优。学校党委深入开展“先锋示范行动”创建活动,推动党员“亮身份、树形象、显作用”。
集中研判认定。对2018年以来获得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年度人物、师德标兵、年度考核优秀等荣誉的党员开展梳理,由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,并授予139名党员“党员先锋示范岗”荣誉岗牌。同时,根据8个党总支、16个党支部2020年以来党建工作实绩情况,认定首批“先锋示范党总支”“先锋示范党支部”,并授予荣誉名牌。
开展流动挂牌。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、党建“双创”工作等情况,党委组织部会同党委宣传部、党委办等部门每半月评选1个“先锋示范党总支”;各党总支每半月推荐1个党支部,由党委组织部拉通评出2个“先锋示范党支部”,经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挂牌。
实施动态管理。建立“一票否决”制,对岗位出现了重大违法违纪、违反党和国家政策和学校制度的情况;在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活动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;发生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良现象和事件;其它严重影响党员先锋形象的情况,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立即撤销称号,收回荣誉岗牌或荣誉名牌。
强化结果运用。将“先锋示范党总支”“先锋示范党支部”评选情况纳入党总支、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,作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重要指标,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评先评优、部门绩效考核等级评定的重要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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